自《公司法》在2014年實繳改認繳后,認繳注冊資本制讓許多曾經只能站在海邊觀望的人借著大眾創業的暖流正式下海。下面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公司需要減資的情況吧。
當人們看到,注冊公司不再實繳那么多錢,認繳的注冊資本也沒有明確規定繳足期限,從而紛紛將注冊資本認繳至千萬元甚至上億元。
然而幾年以后,那些過去青睞大公司頭銜的股東,現在又開始減資了。原因之一是,公司的實際營收與注冊資本存在不匹配的情況(注冊資本5000萬,年利潤不足50萬),給公司經營帶來了弊端(一系列的稅務問題)。
什么是公司減資?
減資是一項比較常見的工商信息變更,其意義是調整股東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最終達到減少注冊資本的目的。減資有兩種方式:同比例減少注冊資本;不同比例減少注冊資本。
為什么要進行公司減資?
一家公司在從事商業活動期間,未來可能因經營狀況良好而得到大量盈余,也就是剩余資本,為發揮資本效能,減輕分紅負擔,必要時可以進行減資。
當然也可能因為經營虧損而導致實有資本低于注冊資本,或者為解決股東出資瑕疵等問題,需要通過減資來合理安排公司的股權結構,發揮注冊資本對公司資信狀況的公示效應。
怎么進行公司減資?
第一步:召開股東會決議。
該決議內容包括:①減資后的公司注冊資本;②減資后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③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④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
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特殊公司);
第二步: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第三步: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四步:變更工商公示登記。
一般需要專業的企服從業人員,到工商申請變更登記需要的材料。
《公司法》規定:公司減資必須通知已知債權人并公告。
如果未通知特定債權人的則不發生減資法律效力,在公司窮盡執行措施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減資股東仍應在其認繳但未屆期限的出資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對公司需要做減資的情況的講解,想要了解更多關于公司變更的小知識,歡迎大家關注小編,小編會持續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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